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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辦發〔2017〕102號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健康扶貧30條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舉全省之力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的意見》(云發〔2015〕14號)以及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5部委《關于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的指導意見》(國衛財務發〔2016〕26號)精神,努力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盡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健康扶貧30條措施。
從2017年起,建立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療費用兜底保障機制“四重保障”措施,實現“九個確?!保捍_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參加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率達到100%;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8種疾病門診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80%(詳見第二條);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符合轉診轉院規范的住院治療費用實際補償比例達到90%;確保9類15種大病集中救治覆蓋所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詳見第六條);確保醫療救助覆蓋所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確保符合手術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白內障患者得到免費救治;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轉診轉院規范的醫療費用不超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確保貧困縣脫貧摘帽時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達到二級醫院標準(30萬人口以上的達到二級甲等),每個鄉鎮有1所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1所標準化村衛生室。
到2020年,全省貧困縣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指標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人均預期壽命進一步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條件明顯改善,服務能力和可及性顯著提升,實現大病基本不出縣,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就醫費用負擔大幅減輕,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一、落實四重保障措施,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看得起病”
(一)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參加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全額補貼,省財政和州、市財政對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擔,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擔。(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財政廳、衛生計生委、扶貧辦,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落實基本醫保傾斜政策。各統籌地區對符合分級診療、轉診轉院規范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實行以下傾斜政策:
門診待遇傾斜。一般診療費個人自付部分由基本醫保全額報銷。普通門診基本醫保年度最高報銷限額比其他城鄉居民提高5個百分點。對高血壓Ⅱ—Ⅲ期、糖尿病、活動性結核病、癌癥、肉瘤、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細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療的顱內腫瘤、終末期腎病、器官移植、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遺傳性球型紅細胞增多癥、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地中海貧血、精神分裂癥、雙向情感障礙癥、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兒童生長發育障礙、小兒腦癱、重癥肌無力、肌營養不良、運動神經元疾病、兒童免疫缺陷病等28種疾病,門診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比其他城鄉居民提高10—20個百分點,達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終末期腎病門診報銷比例達到90%)。(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住院待遇傾斜。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比其他城鄉居民提高5—20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住院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達到90%—95%,最高報銷比例不超過95%;縣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達到80%—85%;州、市級醫療機構和省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達到70%。確??h域內住院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70%。對符合轉診轉院規范,到縣域外住院的,單人單次住院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不低于70%。(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擴大保障范圍。2017年起,進一步擴大基本醫保用藥和診療項目報銷范圍,醫保政策范圍內報銷藥品達到2888種、診療項目達到5003項。將治療惡性腫瘤的高值靶向藥和中藥,治療高磷血癥的口服藥等36種國家談判藥品納入癌癥、腎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醫保報銷范圍。將康復綜合評定、吞咽功能障礙檢查、手功能評定、平衡試驗、平衡訓練、表面肌電圖檢查、輪椅技能訓練、耐力訓練、大關節松動訓練、徒手手功能訓練、截肢肢體綜合訓練、小兒行為聽力測試、孤獨癥診斷訪談量表(ADI)測評、日常生活動作訓練、職業功能訓練、精神障礙作業療法訓練、減重支持系統訓練、電動起立床訓練、兒童聽力障礙語言訓練、言語能力篩查共20項康復項目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對有康復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各級殘聯優先提供康復訓練、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等康復服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三)落實大病保險傾斜政策。醫療費用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年度報銷限額提高50%,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比其他城鄉居民提高10—20個百分點,達到70%。將保障范圍擴大到罹患癌癥、肉瘤、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細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療的顱內腫瘤、終末期腎病、器官移植、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遺傳性球型紅細胞增多癥、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地中海貧血、精神分裂癥、雙向情感障礙癥、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兒童生長發育障礙、小兒腦癱、重癥肌無力、肌營養不良、運動神經元疾病、兒童免疫缺陷病等25種疾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門診醫療費用。將傾斜政策和保障責任納入大病保險實施方案,依法在與大病保險承辦機構簽訂的合同中,明確大病保險傾斜政策及其實施主體、權利、義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四)落實醫療救助制度。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救助起付線,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不低于10萬元。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符合轉診轉院規范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政策范圍內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達不到90%的,通過醫療救助報銷到90%,縣級政府可通過整合醫療救助和兜底保障實現。省財政按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年人均1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五)建立醫療費用兜底保障機制。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后,符合轉診轉院規范住院治療費用實際補償比例達不到90%和個人年度支付符合轉診轉院規范的醫療費用仍然超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縣級政府統籌資金進行兜底保障,省財政按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年人均6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民政廳、衛生計生委)
(六)實施大病專項集中救治。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民政等部門,通過確定定點醫院、確定診療方案、確定單病種收費標準,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加強責任落實,組織實施大病專項集中救治。2017年大病專項集中救治覆蓋所有貧困縣,對罹患兒童白血?。ê毙粤馨图毎籽『图毙栽缬琢<毎籽。?、兒童先天性心臟?。ê块g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肺動脈瓣狹窄、法式四聯征以及合并兩種或以上的復雜性先心?。?、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藥肺結核等9類15種大病的建檔立卡貧困患者進行集中救治,做到“一人一檔一方案”,確保2018年所有患者得到救治。救治費用實行按病種付費,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實際報銷85%,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終末期腎病實際報銷90%。實施“光明扶貧工程”,充分發揮基本醫保的保障作用,整合社會資金兜底,對符合手術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白內障患者進行免費救治。(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財政廳、扶貧辦,省殘聯、省紅十字會,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七)鼓勵通過體制機制創新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看病負擔重的問題。鼓勵各地組建醫療聯合體(醫療共同體),積極開展按人頭打包付費試點,按照“超支自負,結余留用”的原則,將區域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或城鄉居民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兜底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等資金統一打包給醫療聯合體(醫療共同體)牽頭醫院,由牽頭醫院負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或城鄉居民的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保障,并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轉診轉院規范的醫療費用不超過當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責任單位: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
二、落實便民惠民措施,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方便看病”
(八)實行縣域內先診療后付費。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持社會保障卡、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入院手續,并與醫療機構簽訂先診療后付費協議,無需繳納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療。對確有困難,出院時無法一次性結清自付費用的建檔立卡貧困患者可與醫療機構簽訂先診療后付費延期(分期)還款協議,辦理出院手續。(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九)實行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即時結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計生、扶貧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兜底保障通過統一窗口、統一信息平臺實現“一站式”結算,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結算醫療費用時,定點醫療機構通過信息系統計算出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報銷補償金額后,對各類報銷補償資金統一進行墊付,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一站式”即時結報,患者只需繳清個人自付費用。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民政等部門要加快醫保資金、醫療救助費用和兜底保障資金的預付、對賬、審核、結算和撥付進度,縮短撥款周期,實行按月撥付,年度內實際發生的應由醫?;鸷歪t療救助資金支付的費用撥付率不低于85%。(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衛生計生委、扶貧辦,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家庭醫生簽約全覆蓋。到2017年底,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100%覆蓋。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發放健康卡。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65歲以上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每年免費開展1次健康體檢。對已經核準的高血壓、糖尿病、嚴重精神障礙、肺結核等患者,提供公共衛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詢和中醫干預等綜合服務,并逐步擴大病種。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個人需繳納的12元,由省財政和州、市財政對已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擔,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擔。(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三、提升醫療服務能力,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看得好病”
(十一)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十三五”期間,招錄本(專)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6000人,畢業后安排在縣級及以下(??粕才旁诳h級以下)醫療機構就業,納入編制和崗位管理;規范化培訓住院醫師1萬人;培養縣級骨干醫師1480人。依托省內各醫學類高職高專和中等職業衛生學校,開展鄉村醫生在職學歷教育,到2020年,力爭全省鄉村醫生達到中專及以上學歷。健全準入和退出機制,強化鄉村醫生隊伍管理。采取開展“三級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醫院”“二級以上醫院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和組建“醫療共同體”、組織“醫療小分隊”等形式,定向服務基層,定向幫扶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2017—2020年,每年向基層派遣2500名醫師。積極引導經過全科轉崗培訓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務人員注冊為全科醫學專業。(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財政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二)完善拴心留人政策,推動優秀人才向基層流動。落實服務基層獎勵政策,對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或醫學類專業博士研究生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補助,醫學類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補助。對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或醫學類專業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助,經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生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補助,醫學類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并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助??h級及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到鄉鎮連續工作滿2年(含2年)以上的,從到鄉鎮工作之年起,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工作崗位補助。以上補助所需經費由州市、縣兩級統籌解決。積極爭取國家支持,繼續實施特崗全科醫師招聘計劃。鼓勵公立醫院醫師利用業余時間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城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技術人員晉升中級職稱前,須到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累計服務1年。(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三)全面提升州市、縣兩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貧困縣脫貧摘帽時,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達到二級醫院標準(30萬人口以上的達到二級甲等)。實施州、市級公立醫院等級提升工程,到2020年,每個州、市力爭有1所三級甲等醫院。實施縣級公立醫院及婦女兒童醫院扶貧工程和縣級中心醫院提質達標晉級工程,全面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使其達到國家《縣醫院服務能力基本標準》,鼓勵有條件的縣級醫院達到三級醫院服務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四)實施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貧困縣脫貧摘帽時,每個鄉鎮有1所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每千人口擁有鄉鎮衛生院床位數達到1.2張。加強貧困縣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設備、人才隊伍建設,規范科室診療流程,結合當地常見病、多發病,每個鄉鎮衛生院建設1個臨床特色科室。完善診療制度,優化醫療服務,改善患者就醫體驗。開展鄉鎮衛生院等級評審,到2020年,100%的中心鄉鎮衛生院和50%的鄉鎮衛生院達到甲級衛生院評審標準,創建成為“群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五)實施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貧困縣脫貧摘帽時,每個行政村建有1所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的標準化村衛生室,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的標準配備村醫,每所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村醫執業。鼓勵人口超過1000人的自然村建設標準化村衛生室,方便群眾就近就便就醫。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完善村衛生室的診斷室、觀察室、治療室、公共衛生室、藥房、康復室等設施。(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六)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到2020年,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立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國醫堂),能夠規范開展中藥湯劑、針劑、灸法、推拿、火罐、刮痧、敷貼、中藥熏蒸等8類及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8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規范開展其中5類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七)全面建成遠程醫療服務體系。按照“政府主導、功能統一、互聯互通”的要求,建設覆蓋省、州市、縣、鄉四級政府舉辦醫療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通過實施遠程醫療,實現下級檢查,上級診斷,為群眾提供遠程會診、遠程心電、遠程檢驗、遠程影像等遠程醫療服務。完善遠程醫療收付費機制。到2020年,力爭遠程醫療服務覆蓋所有鄉鎮衛生院。同時,繼續鞏固和發展現有第三方機構運營的遠程醫療服務。(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物價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十八)推進縣鄉村醫療共同體建設。加快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縣鄉村醫療衛生服務一體化醫療共同體建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和醫療服務下沉。實施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基本實現大病在縣級、康復回基層。通過下派專業技術人員,提升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救治和管理能力,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就近就便享受到優質醫療服務。(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疾病預防控制,讓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盡量少生病”
(十九)加大重點疾病防控工作力度。傳染病、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覆蓋所有貧困縣。制定下發健康扶貧疾病預防控制方案及重點疾病分病種管理指導意見,實行“一病一策”管理。確保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報告接種率達到95%以上,肺結核規范管理率達到90%以上,腫瘤隨訪登記報告覆蓋率達到50%以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75%以上,高血壓、糖尿病規范管理率達到60%以上,突發傳染病疫情及時處置率達到100%,死因監測縣級覆蓋率達到100%。降低貧困縣艾滋病新發感染率和病死率。有效控制地方病,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切實減少飲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例發生。到2020年,實現貧困縣消除瘧疾、麻風病目標,包蟲病得到基本控制,血吸蟲病達到傳播阻斷或消除標準。通過整合縣域內各類檢驗檢測資源,力爭使貧困縣疾控中心實驗室能力達到國家基本標準。(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農業廳、林業廳、水利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重點加強貧困縣婦幼保健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服務能力。在貧困縣全面實施農村夫婦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農村婦女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新生兒疾病篩查、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等項目,擴大兒童營養改善項目覆蓋面。加強貧困縣孕產婦和0—6歲兒童健康管理,加強孕產婦和新生兒急危重癥搶救能力建設。到2020年,貧困縣孕產婦死亡率力爭控制在20/10萬以下、嬰兒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省婦聯,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一)大力開展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改善人居環境。到2020年,實現貧困縣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以上,所有貧困縣及貧困縣所在州市水質檢測能力達到國家基本要求,農村飲用水監測鄉鎮覆蓋率達到100%。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質凈化和消毒的技術指導,提高農村飲用水管理能力和水質合格率,到2020年,農村飲用水水質合格率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責任單位: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衛生計生委)
(二十二)廣泛開展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加強貧困縣基本公共衛生健康教育服務,積極開展健康素養促進行動項目。加強貧困縣健康教育機構和隊伍建設。構建健康科普平臺,針對貧困縣的重點人群和重點病種做好健康科普宣傳,加強貧困縣傳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力度。廣泛開展居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宣傳教育,提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健康意識,使其形成良好衛生習慣、飲食習慣及健康生活方式。到2020年,力爭貧困縣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達到16%。(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新聞出版廣電局、教育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三)推進農村中小學校保健室標準化建設。推進農村中小學公共衛生服務。貧困縣寄宿制農村中小學或學生人數超過600人的非寄宿制農村中小學按照標準設立保健室,配備專(兼)職校醫。學生人數不足600人的農村中小學,由所在地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兒童成長提供健康保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編辦,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實行省級統籌、州市負責、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健康扶貧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健康扶貧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調度與考核評估,推動健康扶貧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地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推進本地區健康扶貧工作。州、市人民政府要強化健康扶貧工作責任,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抓好督促落實??h級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做好資金安排、推進實施、兜底保障等工作,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責任單位:省健康扶貧領導小組,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落實政府投入責任,根據健康扶貧需要,積極調整優化支出結構,盤活存量,用好增量,強化資金保障??h級政府統籌整合使用省、州市、縣三級財政資金時,要進一步加大健康扶貧投入力度,同時要加強健康扶貧資金監管,確保健康扶貧資金規范使用、安全有效。(責任單位: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衛生計生委、審計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六)強化部門協作。各級衛生計生、扶貧、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定期召開健康扶貧工作協調推進會,形成上下聯動、左右銜接的工作格局。提升健康扶貧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強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定期跟蹤監測、通報反饋健康扶貧工作進展情況。(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扶貧辦、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七)動員社會參與。鼓勵各類企業開展社會捐贈,支持設立專項基金參與健康扶貧。充分發揮協會、學會、基金會等社會組織作用,整合社會資本、人才技術等資源,為貧困地區送醫、送藥、送溫暖。搭建政府救助資源、社會組織救助項目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救治需求對接的信息平臺,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企事業單位和愛心人士為患重大疾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責任單位:省健康扶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八)規范診療行為。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費用的審核與監管。各級定點醫院要嚴格按照相關病種臨床路徑要求,合理確定診療方案,嚴格使用醫保目錄內安全有效、經濟適宜的技術、藥品和耗材等,嚴格控制醫療費用,減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自付費用,努力做到實際醫療費用與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基本一致。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按照“病人不動、專家動”的原則,主要集中在縣級定點醫院救治,對救治確有困難的,嚴格按轉診程序規范轉診。省、州市兩級實行三級醫院分片包干,建立利益連接機制,通過巡回醫療、派駐治療小組、遠程會診等方式與縣級定點醫院聯動開展救治。(責任單位: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二十九)強化督查考核。各級政府要建立對健康扶貧工作的督導、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對健康扶貧政策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省健康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對各地落實情況的督查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與脫貧攻堅考核掛鉤。(責任單位:省健康扶貧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
(三十)加強宣傳引導。各地、有關部門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健康扶貧各項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曉率,引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科學合理就醫。采取省培訓州市縣區、州市縣區培訓鄉村和駐村干部、鄉村和駐村干部逐戶宣講的方式,確保精準理解、正確解讀,不折不扣落實健康扶貧政策。及時公開健康扶貧各項措施的實施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大力宣傳各級、有關部門推進健康扶貧工作取得的進展和成效、創造的經驗和做法、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省健康扶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省新聞辦,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