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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臨滄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臨政發〔2017〕105號)文件,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進行整合,明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覆蓋除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參保居民不再區分農村和城鎮居民,不受城鄉戶籍限制。
一、門診醫保待遇。參保人員在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享受門診一般診療費待遇政策,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醫的不承擔一般診療費,由城鄉居民醫保險基金全額支付。參保人員在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醫藥費用不設起付線,按50%的比例報銷;縣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輔助檢查費用按30%的比例報銷;將中藥飲片和符合條件的中藥制劑以及針灸、推拿、拔火罐等非藥物診療費用納入普通門診待遇,鄉村兩級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60%。年度內個人普通門診醫療費醫?;鹱罡咧Ц断揞~300元/人。
二、普通疾病住院醫保待遇。參?;颊咦≡浩鸶毒€:一級醫療機構200元,二級醫療機構400元,統籌區內三級醫療機構800元,統籌區外三級醫療機構1200元。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多次住院的,每次住院均按起付線執行,不累計計算。報銷比例:一級醫療機構90%,二級醫療機構75%,三級醫療機構60%。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15萬元。
三、孕產婦住院醫保待遇。在統籌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順產費用包干支付標準:一、二級醫療機構1500元;剖宮產費用包干支付標準:一級醫療機構1800元、二級醫療機構2400元;三級醫療機構定額支付標準:順產2000元、剖宮產3000元。
四、建檔立卡貧困參?;颊哚t院醫保待遇。對建檔立卡貧困患者住院實行縣域內先診療后付費辦法;鄉鎮衛生院住院不設起付線,合規醫藥費全額納入支付范圍;符合分級診療、按照轉診轉院規范住院的,在政策規定比例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
五、慢性病門診醫保待遇。參保人員患慢性腎炎(腎病綜合征)、冠心病、糖尿病、原發或繼發性高血壓極高危組、甲狀腺機能亢進、甲狀腺機能減退、癲癇、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嬰幼兒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肺心病及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級以上)、腦血管意外(腦出血、腦血栓、腦梗塞、腦萎縮及后遺癥)、活動性結核病、慢性活動性肝炎、類風濕性關節炎(幼年特發性關節炎、幼年性皮肌炎)、精神病等15類疾病納入慢性病門診統籌范圍,在執行規定分病種最高支付限額的基礎上,報銷比例為60%;精神病參?;颊邎箐N比例為80%?;加卸喾N慢性病的參保人員可同時申報享受三種以內的慢性病待遇,享受待遇額度為其中最高一種病種的支付額度,復審年限按最低一種病種的復審年限執行。
六、分級診療、轉診轉院政策待遇。參保人員住院就醫不按規定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的:在統籌區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比例下調10%;在統籌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支付比例下調20%。
七、醫療救助的對象及標準
(一)對象和范圍
救助對象為具有我縣本地戶口的以下幾類人員: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
2、農村五保供養對象;
3、重點優撫對象:參戰退役士兵、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兵回鄉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醫療救助范圍:
1、因發生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且有賠償的;
2、酗酒傷害、打架斗毆、自殺、自殘(精神病人除外)、吸毒和違法犯罪的;
3、鑲牙、洗牙、潔牙、矯形、整容、美容、保健、康復、心理咨詢的;
4、沒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救助方式和標準
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時,填寫《雙江自治縣住院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報縣民政局審核,出院時,在獲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定點醫療機構給予民政醫療救助(救助對象可一次或多次享受救助,但個人累計救助總額不得超過年救助總額上限標準,即不超過5000元)。由醫院直接減免墊付,醫院定期到民政部門結算。救助對象只需付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及民政醫療救助后的個人自付金額。